一方通行係我男神♡#victuuri family #Yuri Plisetsky 枢零(枢)佐鳴佐維勇維永研双研團明團兵雪燐鼠苑王道( ´w` )ノ叫我Jac得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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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牢骚》

仍記得在枢零吧喜歡一個大神的文,他的名字是就叫马_甲,有次他發了篇很質量的吐嘈文,每一章都有吐嘈的點,其實我能挺準確的猜到,可是當時貼吧剛出只看樓主(還是出了一年?不太記得),我以為這篇文那麼好看一定很多人留言,於是繼續潛水,又因為考試停一會沒追更新,之後進去看時,已差不多尾聲,這時才發現原來沒什麼人留言,搞得作者要自己說自己吐嘈那部分,雖然我立刻就留言支持他,作者也有回覆我,但是自己覺得後悔,卻又彌補不了,所以以後看到喜歡的文總會留言,最後更完全不點只看樓主。

說出這事來,純粹有感觸,雖然跟佐助和鳴人cp無關,但是他們是我喜歡的cp,還是加一下tag吧♡

一点抹茶:

今天一早上就被这条推荐吓醒了,六点左右吧。懵懂之间晃了一眼就被惊醒,可能是内容太过戳我吧。


就一个作者消失究竟是怎么回事,个人觉得读者与自己占的比重为五五开。


读者的回复大多都是寥寥几字,更多的时候往往是看完就静悄悄地离开。很多时候我花了一两天写出来的东西,读者可能5分钟不到就看完了。直接或间接地用高度概括的“已阅”来通知作者,你的文我已经看完了。


比如曾经有人非常骄傲地和我说过20分钟看完《魔术师》,总有人能20分钟看完我写了2个月、几乎每天夜里写到凌晨、周末也放弃了娱乐休息所写完的东西。


曾经有人一大本长篇一到手他就直接先看肉,就是爱看肉。


也曾经有人和我说过,你写XXXX吧,反正你一下就能写好,也花不了多少时间。


你要上班?那你可以晚上写呀。你晚上有事,那可以周末写嘛。


更加有一大堆的人,什么都不说上来就问下文呢?


常听到这样的声音,一般这种时候,我都选择不吭声,因为好像也没什么可说的,但是心里总归是难受的,非常难受。


我不得不说,作者消失掉、一个群解散掉并非某一天或者某一刻的突然的决定,而是日积月累的被人消耗、磨平了。就像两个人谈恋爱一样,并非心血来潮说我们分手吧,而是相爱的感觉被一点一滴消耗殆尽。


所以与其等待坚持到最后一刻,我更乐意选择亲自摧毁它。


经历过送人长篇,写到一半的时候对方爬了墙鲜再露面;经历过迷之秀优越,永远站在制高点指点江山;也经历过连文都没看懂就问了你一串啼笑皆非的话;更奇葩的是有人连文都没看过就开始评头论足,还说得头头是道。


一个作者其实精神力是有限的,要被磨平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而作者的读者却有无数张嘴,一个人说一两句话就足够消耗掉你的能量,也许明枪暗箭,也可能有口无心。


所以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只有爱,是远远不够的。






与此同时,就作者本身,所依靠的无非是热爱、读者的支持以及对自身文字的执着。


我是一个对文字非常非常执着的人,曾经多次提出过要出坑,但我从未说过要放弃写作。


也许终有一天我会离开所有的同人圈,但我一定还活在某一个写作的角落。


热爱可能早已不足以支撑我,读者的支持太过珍贵又奢侈我可望而不可即,只剩下自己心里这一缕细细的火焰,不起眼地燃烧着。


不知道能烧多久,但它的小小的光和热,的确正支撑着我。




上班期间不吐为快只可惜时间紧张,快速成文未经过多思量,以上只是个人想法,只代表我自己。




感慨无用:



今天微博首页掀起了好大一轮关于长短文冷热圈热度与作者写作热情关系的讨论。我想起一件很遗憾的事。


大约七年前,我还在上学的时候,和基友混迹于当年的论坛平台看文扫文搞基,那时候我发现论坛里有一位写【长篇正剧】连载的姑娘,要谋篇布局有谋篇布局,要人物刻画有人物刻画,要语言凝练有语言凝练,文力在当时每天平均要花三到四个小时泡在网上看文的我眼里大约【超越论坛里95%的写手】。但是那篇文的回复总是不够火热。


作者好像不在意一样,就这么保持着一周一更的频率,写了将近三十章。我每一章都追,追得胆战心惊,生怕她哪一天心灰意冷。于是挑了一天,鼓足勇气给她写了长评,还私信联系了她,表示会一直期待这篇文的更新。


但我并没有留住她。


这篇文我喜欢到什么程度呢,喜欢到2017年的2月份,我还跑回已经忘记账号密码的僵尸论坛重新注册了个账号又把它看了一遍的程度。


如果现在要问我对这件事怎么看,一个作者的消失究竟是哪一方面的责任——其实我一丁点都不关心这些问题。我只知道如果让我再回到七年前,我会怎么干呢。


我会给她写十篇长评。


不够的话写二十篇。


我要把心里对她的欣赏、对故事的期待、对她坚持不下去的担忧和所有我最终没有等到后续的遗憾全写进去,我手速快,一万字不够我还有两万字。


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


这一辈子我都隔着屏幕在喜欢一些与现实生活并不息息相关的东西,说得好听点叫雅趣,说得不好听一点,如果为了自己这一份真真实实喜欢的感情都不愿意真的放下手里的事真的去写一点东西,去做一点努力,那这个喜欢也太混蛋了。


我写这篇牢骚话并不想号召大家都给作者写长评,反正我的准则——管好自己,只对自己下要求,但如果连我都曾经没有做到,我拿什么来可惜那些永远断在过去的让我魂牵梦绕过的故事。这不叫有缘无分,不叫失之交臂,这叫自作自受。


所以每一天我都对自己说,如果哪一天,再让我遇到能喜欢到那份上的作者,我一定把所有想说的话全都好好说给她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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